黑龙江大庆一男子拒服兵役被实施联合惩戒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武部发布《对代某某拒服兵役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情况通报》,对拒服兵役的应征青年代某某实施严厉联合惩戒,以维护依法服兵役的严肃性,强化适龄青年履行国防义务的意识。
据通报,应征青年代某某(男,身份证号**20010327,大专学历,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于2025年1月通过全国征兵网自愿报名参军,经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后,于3月上旬被批准入伍,分配至西藏军区陆军某部队服役。然而,代某某入伍后态度消极,多次以不适应高原艰苦环境为由,拒绝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和参加连队集体活动,坚持要求提前退出现役。部队及让胡路区征兵办多次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明确告知拒服兵役的严重后果,但代某某及其家长态度坚决。
2025年5月28日,代某某被所在部队除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黑龙江省拒服兵役查验惩戒办法》等规定,代某某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在省级人口信息系统记事栏中注明“拒服兵役”。具体惩戒措施包括:
- 取消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和高原生活补助金,并处以2025年让胡路区家庭优待金(47148元)两倍的罚款,共计94296元,须上缴区财政。如拒不缴纳,将由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 禁止入党,禁止参与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时代楷模、五一劳动勋章、五四青年奖章、优秀团员等荣誉评选,已获荣誉将被撤销。
- 不得申请政府财政性支持措施和优惠政策。
- 不得被招录为军队文职人员或其他岗位工作人员。
- 禁止参与军队任何项目招标、投标、建设及服务等事项。
- 在个人信贷、融资、信用卡等金融服务审批中,失信记录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予以从严审批。
- 在律师、教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保险师、证券(基金、期货)从业人员、新闻工作者等资格认证和就业安置中依法依规受限。
- 2年内禁止升学或复学。
- 不得被招录为公务员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被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招录或聘用。
- 2年内禁止办理任何出国(境)证件,禁止以任何理由出国(境),已办理的出国(境)证件由公安机关依法注销。
- 其行为及惩处结果将通过政府媒体平台依法向社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