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原副市长郭柏春被决定逮捕
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周二(8月19日)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郭柏春(副厅级)涉嫌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对郭柏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4年3月29日,据新华社报道,近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有关部门协助下,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与有关国家执法机关密切合作,职务犯罪嫌疑人郭柏春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国。
公开资料显示,郭柏春出生于1965年10月,经济学博士后,曾在黑龙江省古连河煤矿、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直属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牡丹江市市政府、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
2013年6月任银川市副市长;2019年10月任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月任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他还兼任天象星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职亚钾国际期间,郭柏春曾两次被留置。
2024年8月30日,亚钾国际董事会决议公告称,公司董事长郭柏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无法正常履职,会议由代行董事长刘冰燕召集并主持。
2024年10月16日,亚钾国际发布公告,公司董事长郭柏春近日已可以正常履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柏春召集并主持。
2025年1月17日晚,亚钾国际发布公告,公司当天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留置通知书》,董事长郭柏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