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小便门”案宣判:涉案未成年人父母赔偿220万元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周五(9月12日)对海底捞火锅店内两名未成年人小便事件作出一审宣判,判决涉案两人及其父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餐具损耗、经营损失等共计220万元人民币。
据法院判决,唐某(17岁)和吴某(17岁)及其父母需在指定报刊上向海底捞所属的四川某餐饮公司和上海某餐饮公司赔礼道歉,同时赔偿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维权开支7万元,总额220万元。若两人有个人财产,从其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父母承担。法院认为,两人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主观过错明显,造成财产和名誉损害;其父母未尽监护职责,故共同承担责任。但法院未支持海底捞提出的十倍消费补偿,视其为企业自主决策。
今年2月24日凌晨,唐某和吴某在外省市来沪用餐期间醉酒后站上餐台向火锅内小便,并将视频上传网络。上海警方通报称,两人已被行政拘留。视频在3月流传后,海底捞最初表示考虑两人为未成年人,呼吁避免不当传播,并更换涉事门店所有餐具,进行全面消毒。但此回应引发舆论不满,一些网友认为企业太过宽容。
3月9日,海底捞改口称将起诉涉事人员。3月12日,公司进一步回应,对事件不知情感到愧疚,并对4109单涉事期间消费订单全额退款并额外十倍赔偿,总额超千万。海底捞于3月10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原要求赔偿餐具和消毒费15万元、经营和商誉损失2300万元、维权开支10万元及保全费0.93万元。
判决后,社交媒体上多位用户评论称,此案警示父母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并指出220万元赔偿虽高,但不足以覆盖海底捞的实际损失,包括停业和退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