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原副市长李传良违法所得逾31亿元被没收

李传良
李传良

【纬度新闻网】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三(9月17日)对犯罪嫌疑人李传良违法所得没收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裁定没收其贪污、受贿等违法所得及孳息,总额逾31亿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李传良利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副市长等职务便利,实施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并于2018年外逃美国,被通缉一年后未到案。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现金、房产、股权等财产属于违法所得,依法应予没收。利害关系人异议不成立。 新华社消息显示,法院受理本案后发布六个月公告,李传良女儿李继阳及胡桂芝等九名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今年8月11日至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五名利害关系人及代理人到庭。

公开资料显示,李传良长期在黑龙江鸡西市任职,2012年升任副市长,2014年转任鹤岗市副市长,2017年辞职后外逃。2020年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其涉嫌严重违法犯罪,并转移赃款,涉及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 财新网报道称,涉案资产包括1021处房产、27宗土地、8宗林地、38辆汽车及10台机械设备,检方冻结资金14亿余元,并查封大批资产及股权。

红星新闻指出,2017年鸡西市地方财政收入46.2亿元,李传良涉案金额相当于当地财政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