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禁止两个政治组织运作,指其目标涉“颠覆国家政权”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
2025年4月15日,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讲座发言。(图源:香港保安局)

香港保安局周一(11月24日)表示,已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向“香港议会”和“香港民主建国联盟”发出书面通知,拟禁止两组织在香港运作,理由是其宗旨涉及危害国家安全。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已依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启动程序,拟对“香港议会”及“香港民主建国联盟”实施禁止令,并已向两组织发出通知,允许其在最终决定前作出申述。

香港政府指出,两组织的目标包括推动“自决”、制定“香港宪法”等,被当局认定为试图推翻或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制度,以及挑战中央或特区政府权力架构。保安局称,这些活动被视为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性质。

若最终被列为“受禁组织”,任何人以成员或干事身份行事、参与其活动、为其提供协助或煽惑他人加入等行为均属犯罪。根据条例,相关罪行最高可判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14年。

香港政府强调,危害国家安全属严重罪行,将继续严格执行《香港国安法》及相关本地法规,防范及制止相关组织或个人的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