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版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扩大适用范围并缩短办理周期
【纬度新闻网】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宣布新版《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于12月25日实施,规定覆盖面更广、办理更快,旨在为失信企业提供更明确且统一的信用修复路径。该规章取代2021年同名规范性文件,被视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步骤。
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周二(12月2日)举行发布会,对将于本月下旬实施的新版《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进行说明。相比2021年出台的原规范性文件,新规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首次统一了各类经营主体的信用修复规则,并在流程、范围及数据共享方面作出系统性调整。
根据发布会介绍,新规的修复范围显著扩大。除行政处罚引发的失信记录外,企业在抽查检查中形成的负面信息、以及破产重整阶段产生的信用限制,也被纳入修复范围。破产重整企业凭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可申请“临时信用修复”,以便在重整期间屏蔽相关失信信息,避免影响重整执行。
新规将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分别设定不同公示期限和修复条件,以体现过罚相当原则。轻微违法可不公示或仅公示三个月;一般违法公示期为3个月至1年;涉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的严重违法,公示期可达1至3年。
新规将一般行政处罚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从6个月缩短至3个月,信用修复审核时限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新规还规定市场监管部门需与其他政府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信用数据共享,并强化对第三方机构公示行为的监管。社会公众也可依法申请查询企业信用修复记录。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新规对此前散见于不同规章中的信用修复条款进行了统一整合,包括经营异常名录移出、行政处罚停止公示等程序均按新规执行。同时,为保证全国统一标准,新规明确“较低数额罚款”指对企业处5万元以下、对责任人处5000元以下且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为地方执法提供统一尺度。
在服务体系方面,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已于今年3月上线,实现“一网通办、异地修复”。企业可查询失信信息并在线申请修复,部分地区开展“掌上办”“并联修复”等试点。官方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全国累计已有4416万户经营主体完成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