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考编因“中专与大专时间重叠”被判政审不合格
四川射洪市一名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排名第一的考生,因中专与成人大专学习时间存在重叠,被认定政审不合格。
近日,四川射洪市1999年出生的税女士通过“问政四川”反映,她在2025年上半年射洪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报考医疗岗位并取得综合成绩第一名,但在政审环节因“中专与成人大专学历时间重叠”被判定为不合格。
税女士介绍,她于2015年至2018年就读于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中专,同时于2015年10月报考川北医学院成人教育护理专业,并在2016年至2019年完成大专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她表示,在考试的笔试和面试阶段,相关学历材料均已通过审核,但在政审阶段被射洪市卫健局认定存在“学历套读”问题,口头告知其不符合录用条件。
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11月28日回应称,根据《四川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成人高考报考对象应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税女士在报名成人高考时仍处于中专在读状态,因此被认定不符合当年报考条件。
不过,税女士向平台出示的多份证明材料显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学院证明其2015年8月入学,2018年6月中专毕业,并注明其在当时政策许可下,于2016年至2019年在川北医学院完成成人大专学习。射洪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也出具证明称,税女士于2015年10月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被录取,符合当年报考条件。
2024年,四川南充一名网友也曾就“中专与大专学习时间重叠”是否影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政审进行咨询。南充市人社局当时回应称,事业单位招聘主要审查学历取得渠道及证书是否符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具体政审标准以招聘公告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