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祁阳一医院遗留钻头患者体内,卫健局称已追责并处罚

祁阳市中医医院
祁阳市中医医院

湖南省祁阳市卫生健康局通报称,祁阳市中医医院今年发生骨科手术中钻头断裂并遗留患者体内的医疗事件,院方存在违反医疗制度和未履行告知义务等问题。该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引发关注,目前监管部门已作出处罚,但医院与患者之间的赔偿争议仍未解决。

祁阳市卫生健康局周日(12月21日)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媒体近日报道的“祁阳市中医医院骨科手术钻头断裂遗留患者体内”事件,已成立专项调查组进行核查。调查显示,事件发生于2025年3月11日,两名患者在该院接受踝关节骨折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时,手术钻头发生断裂并遗留体内。

官方通报称,相关诊疗过程中,医院存在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问题。目前,两名患者术后恢复情况总体稳定,院方已就此事与患者及家属进行多次沟通,并表示已达成和解。不过,多家媒体调查显示,双方在赔偿和责任认定方面仍存在分歧。

据媒体报道,两名患者在同一病房、同一天接受手术,术后均长期出现疼痛症状,多次复查被告知属“正常恢复反应”。直至数月后转至外院检查,才被发现体内分别遗留断裂的手术钻头。患者表示,医院在术后并未告知相关情况,直至今年9月才出具书面证明,确认手术中存在钻头断裂并遗留体内的事实。

祁阳市中医医院方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手术中钻头断裂情况属实。院方解释称,当时评估认为对患者影响较小,计划在后续取出钢板时一并处理,因此未及时告知患者及家属。这一做法引发舆论质疑。

根据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此前公布的信息,监管部门已于2025年11月25日对祁阳市中医医院及相关医师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医院存在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风险并取得书面同意、病历资料填写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决定对医院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同时责令其立即整改。

祁阳市卫生健康局表示,已就事件多次组织调解,但医院与患者未能就处理方案达成一致。当地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已出具调解终结意见,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目前,关于赔偿和民事责任的最终处理结果仍有待司法程序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