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调整对加拿大发起的反歧视关税措施
中国商务部周五(2月27日)宣布,鉴于加拿大方面已部分调整对中国钢铝产品的加征关税措施,并与中方就相关经贸问题形成初步联合安排,中方决定对此前针对加拿大的反歧视措施进行调整。相关措施将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
商务部在公告中表示,2024年9月26日,中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启动反歧视调查,针对加拿大对自中国进口的电动车辆及钢铝产品加征关税等限制措施。
2025年3月8日,商务部发布裁定,认定加方措施构成歧视性做法,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作为反制。
商务部此次表示,根据此前公告设定的条件,如被调查国家调整或取消相关措施,或双方通过磋商达成解决方案,中方可依法调整、中止或取消反歧视措施。
公告称,近期中加双方就处理有关经贸问题形成初步联合安排。加拿大政府已正式宣布,部分调整对中国钢铝产品的加征关税等限制措施。中方认定情况符合“已调整被调查措施”和“通过磋商达成解决方案”等条件,因此决定对现行反歧视措施进行相应调整,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不再加征相关关税。具体调整内容将另行公布。
根据公告,此次调整措施的有效期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