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再陷偷税风波,税务部门已立案调查

【纬度新闻网】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周四(5月15日)晚间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接到王某实名举报,举报内容涉及演员刘晓庆及其名下企业存在涉税问题。目前,该局已依法依规受理该举报,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媒体报道,举报人王某指控刘晓庆涉嫌通过其全资公司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规避个人所得税。举报材料显示,刘晓庆名下公司在一笔金额为330万元的交易中,将原本应计入个人所得的“形象代言费”转入公司账户,并以6%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从而规避超过27%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举报人还指出,该企业疑似存在“空壳公司”特征,缺乏实际经营场地与雇员,也无社保缴纳记录,涉嫌虚开发票及逃税行为。
针对此事,举报人表示,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正式受理其举报,接下来将依法对刘晓庆及相关企业展开深入调查。
事件发酵后,刘晓庆于5月15日晚在其社交平台公开回应称,有关“涉嫌偷税漏税”的举报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她强调,自己与举报人王某并不认识,也从无任何交集。她表示,自己及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将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与核实,以正视听。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刘晓庆首次卷入涉税风波。2002年,她曾因其名下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行为被查,税务部门最终确认涉案金额高达1458万元,刘晓庆本人因此被拘留超过400天。该事件在当时引发巨大社会关注,并成为中国娱乐圈税务治理的标志性事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