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一审被判无期

【纬度新闻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四(7月3日)公开宣判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钺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追缴在案的李钺锋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24年,被告人李钺锋利用担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重庆市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司法案件处理、工程款催收和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342万余元。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钺锋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李钺锋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李钺锋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钺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钺锋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开资料显示,李钺锋,台湾桃园中坜人,1958年7月出生于重庆市渝中区,1976年6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台盟。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二级高级律师,国家二级大检察官。
他长期在重庆工作,历任律师事务所主任、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务。曾担任重庆市政协副主席。
2017年12月起任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正部长级),历任台盟中央常委、副主席,台盟重庆市委会主委。曾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具有丰富的法律、统战和政治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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