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对东部边境八个地区实施戒严

据泰国媒体报道,泰国海军中将、东部边境防卫司令部司令阿披察于周五(7月25日)签署命令,发布东部边防司令部公告,宣布在泰柬边境部分地区实施戒严令,以应对来自柬埔寨的持续军事威胁。

根据公告,此举依据2004年9月19日“民主制度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全国戒严法令,以及2007年12月31日国王陛下御准的部分地区继续实施戒严的诏令。公告指出,近期柬埔寨沿泰柬边境持续使用武力侵犯泰国领土,威胁不断升级,事态严重,已无法通过常规手段有效遏制。

为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泰国将动员军队、警察、公务机关及全民共同参与国土防卫。根据《泰王国宪法》第176条第2款及《2004年戒严法》第4条,东部边防司令部宣布在以下地区实施戒严措施:

尖竹汶府:

  1. 直辖县(Mueang Chanthaburi)
  2. 他玛县(Tha Mai)
  3. 玛坎县(Makham)
  4. 蓝辛县(Laem Sing)
  5. 肯航孟县(Kaeng Hang Maeo)
  6. 那亚姆县(Na Yai Am)
  7. 考吉察古县(Khao Khitchakut)

达叻府:

  1. 考萨明县(Khao Saming)

戒严令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时生效。东部边防司令部强调,此举旨在加强边境安全,维护国家稳定,并呼吁相关地区民众配合政府措施,共同应对当前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