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恶势力团伙”全员改判无罪三年后记录仍未消除
【纬度新闻网】黑龙江黑河市爱辉区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于2022年改判13名被告人全部无罪,但三年后多名当事人犯罪记录仍未删除,影响其正常生活。席志丽等人近日发现户籍系统仍有旧判记录,其儿子梁金龙向媒体透露,至少5人受影响,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综合羊城晚报和澎湃新闻报道,前不久,席志丽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建档,才发现其仍有犯罪记录。 席志丽曾被当地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宣判的“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 2022年1月,该案13名被告人全员被改判无罪,但至今三年多,犯罪记录未完全消除。
席志丽的儿子梁金龙告诉媒体,除席志丽外,其余多人犯罪记录也未删除。他提供了席志丽、梁成龙、辛洪波、刘百成、梁淑玲等人的“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 其中,辛洪波、刘百成、梁淑玲的通知书仅写“因有犯罪记录,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席志丽和梁成龙的通知书则记载具体“犯罪记录”,如席志丽“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判处该人有期徒刑5年6个月”,梁成龙“2018年11月7日,因非法拘禁罪被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这些记录基于一审判决,但后续重审和再审已改判无罪。
该案以黑河市五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明为首,其余成员包括梁成龙、魏欣、席志丽、刘百成等13人。 2018年5月,梁明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其亲属和员工陆续涉案,被指控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多罪。 2018年11月,爱辉区法院一审判决全部有罪:席志丽判5年6个月,梁成龙判11年6个月等。

上诉后,案件发回重审。2020年9月,重审一审判决刑期减少;同年12月,二审进一步调整。 2021年,黑龙江高院指令再审,最终2022年1月,大庆市龙凤区法院改判13人无罪,并获国家赔偿。 梁明曾申请逾5000万元赔偿。
梁金龙表示,这些人无其他前科,希望有关部门协调删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