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武校投毒案两罪犯被执行死刑

据被害人家属证实,1997年安徽马鞍山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投毒案的两名罪犯付某某和朱某某已于近日被执行死刑。

1997年6月30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现含山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发生一起集体中毒事件。当天早晨,该校130余名师生进食早餐后出现呕吐、抽搐等症状,其中7名年龄在10至15岁的学生中毒死亡。经鉴定,毒物为剧毒鼠药毒鼠强(四亚甲基二砜四胺)。

法院审理查明,犯罪动机源于武校经营竞争。1994年左右,朱某某与该校经营者彭某某在共同经营另一武馆时产生矛盾。1995年,彭某某另行开设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并带走大部分师生,朱某某因此心生怨恨。1996年,付某某在该校担任教练期间,因琐事对彭某某不满。随后,朱某某与付某某合谋,通过投毒方式报复彭某某并摧毁其学校。

1997年6月29日晚,付某某潜入学校厨房,将两包毒鼠强投入咸豇豆中并搅拌。次日早餐导致集体中毒。案发后,两名罪犯潜逃26年,分别隐匿身份在福建和贵州等地生活。

2023年5月,公安机关先后在福建晋江和贵州贵阳将二人抓获。2024年1月8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投毒罪判处付某某和朱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责令连带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一审宣判后,其中一名被告人曾提出上诉,但最终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