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前第一夫人金建希受贿案一审被判 1年8个月
韩国法院周三(1月28日)对前总统尹锡悦夫人金建希涉嫌贪污受贿等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部分受贿行为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追缴赃款1281.5万韩元。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审判第27合议庭当天宣布判决结果。法院裁定的刑期和追缴金额明显低于独立检察组此前提出的量刑建议,后者曾要求判处金建希有期徒刑15年、罚款20亿韩元并追缴赃款9.48亿韩元。
检方指控金建希涉及三项罪名:一是收受统一教方面贿赂,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斡旋受贿罪;二是参与操纵德意志汽车股价,涉嫌违反《资本市场法》;三是非法接受民调服务,涉嫌违反《政治资金法》。
法院认定,金建希在受贿指控中部分行为构成犯罪。判决指出,2022年7月,金建希以斡旋名义从统一教高层人士处收受香奈儿包以及奢华珠宝品牌格拉夫的项链,并接受相关请托,符合受贿构成要件。不过,法院认为其在2022年4月收受的另一只香奈儿包发生时,统一教方面尚未提出具体请托,不能认定为斡旋受贿,因此该部分不成立。
对于操纵德意志汽车股价的指控,法院表示,尽管金建希在委托他人进行股票交易时,可能知晓或默许受委托方存在操纵股价行为,但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相关人员构成共同犯罪,因而不予认定。
在非法接受民调服务方面,法院确认金建希曾接受被称为“政治掮客”的明泰均提供的民调服务,但未发现尹锡悦夫妇因此获得直接利益。法院指出,明泰均并非依据尹锡悦夫妇的指示行事,也不只向其提供相关服务,且双方之间不存在以推荐特定政治人物作为回报的明确承诺,因此该项指控不成立。
宣判时,法院对金建希作出批评,指出身处高位者责任更重,应更加警惕权钱交易,但被告人未能恪守这一原则。根据判决,金建希需服刑并退还非法所得,案件后续仍可能进入上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