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警方通报演员金晨交通肇事“顶包”案
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周五(1月30日)发布警情通报,针对网传演员金晨(通报中称“金某”)涉嫌交通肇事“顶包”一事,经复查确认事故系金晨本人驾驶车辆避让犬只引发单车事故,其助理徐某青在现场谎称系驾驶员,但事后未实际进行保险理赔,不存在骗保事实。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当事交警执法情况由上级机关复核。
通报称,2025年3月16日15时07分左右,金晨、徐某青、刘某祎(三人均为外省籍人员,首次来绍)在柯桥古镇游玩后,金晨驾驶沪F牌照黑色越野车途经柯桥湖塘街道某路段,为避让路上窜行犬只发生单车事故,导致车内三人轻微受伤,车辆、道路路牌及村居围墙受损。
事故发生后,金晨因脸部受伤需急诊,在刘某祎陪同下乘车离开现场,直接前往上海医院检查并住院治疗。徐某青留在现场报警,并在交警调查中谎称自己为驾驶员。警方初查认定为单车事故,按简易程序处理。
经柯桥警方复查,徐某青事后未向保险公司实际理赔,不存在骗保。通报表示,涉及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其他相关问题仍在进一步核查中;针对当事交警执法情况,上级公安机关已开展复核。
此前,一则网传消息称,2025年3月16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车人金晨在事故发生后让自己的助理顶包,而她本人则逃离事故现场。金晨本人随后通过社交平台发文承认系实际驾驶员,并就事故不当处理致歉,表示已全额承担所有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