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判20年监禁

黎智英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周一(2月9日)就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苹果日报》相关案件作出宣判。78岁的黎智英因多项危害国家安全罪名被判处20年监禁,成为《香港国安法》2020年生效以来刑期最重的个案。其余被告及涉案公司亦分别被判处监禁和罚款。

据香港司法机构公布,黎智英于周一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被判处总刑期20年。同案另外8名被告被判监6年3个月至10年不等;《苹果日报》旗下三间公司: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各被判罚款约300万港元。

本案被视为《香港国安法》实施后的首宗“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案件,自审理以来受到国际和本地媒体高度关注。法院当日宣读判刑结果,并公布长达47页的判刑理由书,但未在庭上全文宣读。

判决显示,黎智英被认定在案件中扮演主导角色。法院认为,有关串谋行为持续时间长、涉及人员多,并通过媒体平台向本地及海外受众发布大量内容,具有系统性和计划性。法官指出,相关行为横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后,因此被视为加重刑责的因素。

黎智英自2020年12月起被还押,至今已超过五年。去年12月,法院裁定其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及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名成立。部分同案被告此前已认罪,并以从犯证人身份作供。

香港特区政府随后发表声明,表示判刑反映法院依法处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并强调将根据法律规定处理涉案公司的后续安排,包括资产冻结及公司清盘程序。政府并重申将继续执行《香港国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