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就《华尔街日报》社论回应黎智英案判刑

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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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公署周二(2月10日)致函美国《华尔街日报》,对该报9日刊登的社论《Jimmy Lai Gets a Death Sentence》(黎智英被判死刑)提出强烈驳斥。该社论在香港法院对黎智英作出20年监禁判决后迅速发表。

现年78岁的黎智英是《苹果日报》创办人,于2026年2月9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处总刑期20年监禁(其中部分刑期分期执行),罪名包括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这是《香港国安法》2020年实施以来针对该类罪行的最重刑期判决。法院认定黎智英为相关犯罪行动的幕后主脑和推动者。

外交部驻港公署在信函中指责该社论使用“死刑”一词形容20年监禁属罔顾事实和严重误导,强调香港自1993年起已废除死刑,并反问美国司法中出现的极长刑期与死刑的关联。该公署表示,黎智英所犯罪行“罪有应得”,判决程序公开透明,有市民、媒体及外国领事官员见证,量刑于法有据。

公署进一步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因“媒体人”身份而获豁免的特权;判决体现“一国两制”原则下维护国家安全的底线,任何试图脱离“一国”基础的行为均属触碰国家安全红线。

信函还反驳社论对香港现状的描述,称香港已终结过去“暴力横行”的时期,转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并援引香港美国商会报告数据:86%的在港美国企业认为香港仍具国际商业中心竞争力,94%对香港法治有信心,92%无意迁离总部。

公署最后建议《华尔街日报》派员实地考察香港,以了解实际情况,而非依赖“远隔重洋”的臆测。

黎智英案自2020年起备受国际关注。判决公布后,美国、英国、欧盟等多方表达关切,认为刑期相当于对高龄被告的“终身监禁”,并呼吁释放或给予人道主义处理。国际特赦组织等团体称此案为对言论自由的严重打压。中国官方及香港特区政府则强调判决彰显法治与维护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