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前总统尹锡悦因内乱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审判第25合议庭周四(2月19日)对前总统尹锡悦涉嫌带头发动内乱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构成内乱罪,判处无期徒刑。该判决未采纳独立检察组此前提出的死刑求刑,但已成为韩国相关内乱案件中被告人获刑最重的一例。
法院认定,尹锡悦于2024年12月3日宣布的“紧急戒严”整体构成韩国《刑法》规定的内乱罪。审判庭指出,总统宣布紧急戒严本身属于宪法赋予的权限,通常不属司法审查对象或内乱罪范畴,但若其目的在于以武力扰乱宪政秩序,则可成立犯罪。本案核心事实在于尹锡悦决定向国会派遣军队,意图通过武力封锁国会大楼、抓捕主要政界人士,使国会职能瘫痪,并以此发起暴动。
法院驳回了尹锡悦方面关于“戒严旨在克服国家危机、守护自由民主”的辩解。判决强调,被告人动员军队干预立法机关运作,已超出宪法允许的非常权力范围,实质侵害宪政秩序。
在量刑考量上,法院认为尹锡悦亲自主导犯罪、拉拢多人参与,事件造成重大社会成本,且被告人未表现出反省,这些属于不利情节。同时,法院也考虑了有利因素,包括其未制定周密计划、尽量限制暴力使用、实际未发生大规模直接施暴、大部分部署未能实现、无犯罪前科以及长期公职经历等,最终决定判处无期徒刑而非死刑。
尹锡悦被控与前国防部长官金龙显等人合谋,在不存在战争、事变或同等国家紧急状态的情况下,实施违宪违法的紧急戒严,企图扰乱宪政秩序并制造暴乱。具体包括调动戒严部队和警力封锁国会、妨害国会表决解除戒严令,以及计划抓捕政界人士和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职员。
同案其他被告一审结果同步宣判:前国防部长官金龙显获有期徒刑30年,前国军情报司令卢相元获18年,前警察厅厅长赵志浩获12年,前首尔警察厅厅长金峰埴获10年,前首尔警察厅国会警卫队长睦铉泰获3年。
2024年12月3日,尹锡悦短暂实施紧急戒严令,该令在数小时内被国会决议解除,随后引发弹劾、罢免及多项刑事追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