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申请充公黎智英相关资产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

香港特区政府周四(4月2日)表示,已根据《香港国安法》及实施细则,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申请充公黎智英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相关财产。

此前,原讼法庭已裁定黎智英三项危害国家安全罪名成立。根据法律规定,与相关犯罪有关的资助、收益及用于或意图用于犯罪的资金和工具,可被追缴或没收。

特区政府指出,充公令须经法院审理并确认相关资产符合条件后方可作出,程序需由律政司司长提出申请,并由法院依据既定法律标准裁定。

政府声明称,相关机制旨在防止涉案人员或其关联方继续利用资产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同时切断资金来源、降低再次实施相关行为的能力。声明还表示,资产充公制度在多个司法管辖区均属常见执法手段。

近年来,围绕《香港国安法》的执法行动持续引发国际关注。部分西方国家及人权组织曾对相关案件表达关切,认为涉及新闻自由及司法独立问题;中国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区政府则多次强调,相关措施属于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并称司法程序严格依循法治原则。

特区政府在最新声明中重申,将继续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同时保障在港居民及其他人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