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一审宣判涉黑头目黄大发死刑
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一(4月20日)对被告人黄大发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等21项罪名,判处被告人黄大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其他11名被告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同时决定,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涉案人员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媒体报道,黄大发曾长期在武汉地区活动,此案由湖北省公安厅异地用警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相关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