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否认黎智英案涉政治动机或损害新闻自由
在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判处20年监禁后,香港特区政府于周一(2月9日)发表声明,强烈反对部分西方国家、政界人士及媒体对案件判刑的批评,强调裁决基于法律和证据,否认案件涉及政治动机或损害新闻自由。
声明称,法院当日依法就黎智英、另外八名被告以及《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所涉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作出判刑,部分外国政府、媒体和组织随后对香港司法制度和判决提出质疑,特区政府对此表示坚决反对。
声明指出,黎智英案是《香港国安法》2020年实施以来,首宗涉及“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并被裁定罪成的案件。特区政府表示,案件的处理反映当局在国家安全领域执行法律的立场。
特区政府强调,案件经过长时间公开审理,法院历时156天审讯,审视大量证据和证人证供,并在判决理由中认定黎智英在案件中扮演主导角色。政府引述法院意见称,有关行为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后持续发生,属于量刑时的考虑因素之一。
针对外界有关“政治检控”和“打压新闻自由”的批评,特区政府表示,法院已在裁决理由中明确指出,被告并非因政治立场或新闻工作而受审,而是因具体违法行为被定罪。政府称,案件与新闻自由无关,强调新闻活动本身不构成犯罪。
就案件审理时间较长的质疑,特区政府表示,案件涉及多项复杂指控和大量证据,审讯周期属合理范围,并称司法机关在过程中保障了被告的程序权利,包括充分的辩护机会。
此外,特区政府否认有关黎智英在羁押期间遭受不当对待的说法,称惩教署按照法律提供医疗和在囚福利安排。政府指出,黎智英的法律代表此前亦在庭上确认未就其羁押条件提出投诉。
声明最后表示,香港特区政府将继续依照现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并呼吁各方停止对香港司法制度作出“缺乏事实基础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