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对建设银行和浦发银行罚没超860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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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于周六(2月14日)公布行政处罚公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项违反金融管理规定的行为,分别被罚没约4350.61万元和约4250.44万元,合计罚没8601.04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也被处以个人罚款。

根据央行公示,建设银行存在10类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该行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5.10万元,罚款4295.51万元。

央行对21名建设银行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罚款金额从1万元至15万元不等。其中,部分人员对单一或多项违法行为负责,如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特约商户管理规定、反假货币业务、信用信息管理、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等。

浦发银行同样涉及10类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该行被没收违法所得27.55万元,罚款4222.89万元。

浦发银行9名相关责任人被罚款,金额从2万元至31.5万元不等。其中,部分人员对多项违法行为负责,包括账户管理、客户身份识别、信用信息管理、银行卡收单、保存资料、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等。

此次处罚反映出中国央行持续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账户管理、反洗钱、信用信息、资金清算及反假货币等领域的合规监管,以维护金融秩序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两家银行均已收到正式处罚决定。